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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”评选活动的介绍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3-03-01   浏览:
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,引导和鼓励学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、成长成才。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“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教办学〔2023〕40 号)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正规的网络娱乐平台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”(以下简称“基层就业卓越奖”)评选活动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“基层就业卓越奖”评选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学校毕业生。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,既包括单位就业,也包括自主创业。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、应征入伍(团级及以下单位)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全校拟评选“基层就业卓越奖”12人。电力4人,其他学院推荐毕业生2人。

三、遴选条件

(一)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1.政治合格: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,敬业奉献,遵纪守法,志存高远,脚踏实地。

2.扎根基层:从学校毕业不超过10年(含10年),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,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。优先考虑到中西部、艰苦地区、艰苦行业、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。

3.工作突出:在基层工作期间,工作能力突出,成果显著,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,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。

四、推荐程序

(一)学院推荐。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,各学院制定申报组织办法,明确申报标准及工作程序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,按照要求报送学校进行评选。

(二)专家评选。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,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,择优评选出“基层就业卓越奖”。

(三)学校公示。学校对拟推荐的毕业生在全校范围公示不少于5天,接受大家监督。

(四)遴选推荐。公布评选结果,特别优秀的推荐参评“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”奖励活动。

(五)奖励和宣传。适时组织开展颁奖典礼暨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出征仪式。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获奖人员的示范效应,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配合做好宣传报道。